问题 | 遇到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遇到家庭暴力的处理方式如下: 1、遭受了家庭暴力,建议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到医院就诊作记录,伤势较重的进行法医鉴定,坚决要求公安机关追究施暴者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不可认为是家务事象征性处理就行了; 3、一旦决定离婚,要冷静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以后的家庭暴力再次发生,例如分居,向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以及所在单位反映情况,一方面保留对方施暴的证据,另一方面可请求这些单位对施暴者给予批评教育和惩罚,予以劝阻和调解,以保护自己; 4、在准备好相关证据后,马上分居,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种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家庭暴力按下列情形分情况进行处罚: 1、如果情节较轻的,可以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给经批评教育或者告诫; 2、情节严重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情形具体有: (1)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3)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4)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 求处理的; (5)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身心健康的。 3、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家庭暴力实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贬低其他家庭成员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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