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这类亲子鉴定报告上一般不体现孩子的出生日期,因为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孩子的具体出生日期。如果已经写上去了,可到原鉴定单位申请更正,提供个人申请,写明更正的原因及理由,一般正规机构可以补发报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三十五条 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 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 (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三)出具本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