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感情不合,想离婚却又发现怀孕了怎么办 |
释义 | 怀孕妇女的离婚权利存在分歧和疑问,但在特殊情况下,法院仍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主要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双方均认同感情已破裂且同意离婚,法院应准许离婚。怀孕妇女在离婚时具有一定的主动权。根据《民法典》,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协议,一方要求离婚可通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分居一年后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分析 婚如果感情破裂,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虽然我国法律限制男方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或中止妊娠后的一定期限内起诉的权利,但是很多人对于怀孕妇女可否离婚仍然存在分歧和疑问。 在特殊情况下,法院仍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即“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期限内起诉离婚”法院是应当受理的。实际生活中,法院在审判有关离婚案件的时候,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界限主要是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通常从婚姻的基础、婚后的感情、离婚的原因、夫妻的关系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 如果当事人双方均认为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是不争的事实,且双方均同意离婚,那么法院应当准许双方离婚。由此可以见,怀孕妇女在特殊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并且怀孕妇女在离婚时占有一定的主动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当夫妻感情破裂时,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来解决。尽管存在关于怀孕妇女是否可以离婚的争议,但在特殊情况下,法院仍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法院在审判离婚案件时,主要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因素。如果双方均认为感情已完全破裂且同意离婚,法院应准许双方离婚。因此,怀孕妇女在特殊情况下具有一定的离婚主动权。以上法律依据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至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二条 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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