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市属于省级还是市级 |
释义 | 天津是直辖市属于省级行政区。 天津市是省级行政区域,不属于某一省份,天津市和河北省等省级行政区域属于同级关系。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以及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天津市属于4个直辖市之一。 天津曾经是河北省的省会,后来中央又将其改回了直辖市。天津是国家中心城市和中国北方最大沿海开放城市。天津位于华北平原的海河各支流交汇处,东临渤海,北依燕山;有海河在城中蜿蜒而过,跨越海河的各式桥梁形成了“一桥一景”的景致。 中国34个省级行政区域组成: 1、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上海市。 2、普通行政省: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 3、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4、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社会主义国家行政区域的划分通常根据以下原则: 1、政治原则。促使国家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便利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 2、经济原则。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特点进行划分,使之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 3、民族原则。根据少数民族的居住状况和其他特点进行划分,使之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巩固各民族的团结。这些原则是相互联系、相互结合的。此外,也顾及历史传统、人口分布、地理条件和国防需要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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