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现行契税的税率限定:家庭首套商品房买入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1.5%;二套房买入前提,90平以下契税1.5%,90平以上2%。 一、定义: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爱人,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二、纳税义务人: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1、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事实上税收行政管辖范围内。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2、单位是指公司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3、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三、计量方法: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当计税依据确定以后,应纳税额的计量比较简单。应纳税额的计量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