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邻居不签字就不能建房吗 |
释义 | 农村宅基地翻盖不一定要邻居签字才能盖,有房管局的审批建房手续就可以建房的。 管理严格的地方建房者要到城管部门办理审批其中一项就是要有邻居的签字,已确认它的建房行为没有侵犯四邻的合法权益。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将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界定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是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宅基地所承载的社会保障功能以及宅基地初始取得的无偿性的角度来看,规定是妥适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 农村建房为什么需要四邻的签字呢 1、目的是保护四邻的权益,减少了不必要的民事纠纷。如果四周是土地的话还好说,不侵占他人的土地即可,农户也会顺利的签字盖章。可要是你的四邻是有房屋的话,签字盖章就会麻烦许多。为了他人的利益,房子不许超高,要你各自封墙,还要让滴水,也就是弄堂。前后必须让人_光通风,而且还要让路,如果你是三间房,原拆原建的也只能建二间加一个楼梯间,你不让不行,不让的话人家四邻不签字盖章,就会永远建不了房,有纠纷的土管部门也不会予以批准建房; 2、农村建房要签字盖章是既有好处也有缺点,表面上看似是保护四邻的权益,减少了邻里之间的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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