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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法上的凶器要怎么认定
释义
    凶器是行凶使用的器具,不以行凶为目的的器具不算凶器。例如,枪支在执法人员手中是有效武器,而罪犯使用则是凶器。菜刀在家庭中使用是合法的,但在罪犯手中则成为凶器。
    法律分析
    凶器应该理解为行凶使用的工具,任何不是以行凶为目的的工具都不是凶器。例如,枪支用于行凶时是凶器,而在执法人员手中是正当防卫或制止犯罪的有效武器;菜刀在各家各户基本上都有,没有被国家禁止,但在罪犯手中就成为“凶器”。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推定有抢夺目的,行为人随身携带非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一般器械的,只要证明有抢夺目的时才认定为抢劫罪。)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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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7: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