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0年,《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是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往来中国台湾地区所持有的证件,一般与《入台证》一起检查。从2015年7月1日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有效期由原来的5年改为1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四条 台湾居民来大陆,凭国家主管机关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入出境口岸通行。 第十四条 申请来大陆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进行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因其他事务来大陆的台湾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