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的实质是什么 |
释义 | 政府公租房是政府提供给住房困难人群的租赁住房。 一、公租房法院会执行吗 公租房是公共租赁住房的简称,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公租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因此,公租房的产权人是政府或者其他组织,并不属于承租人个人。若是因为承租人个人有对外债务,法院不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若是因为承租人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的;改变所承租公租房用途的;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租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的;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或者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等情况,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租房。 二、公租房满五年后归个人吗 公租房满五年后并不归个人,并且公租房还不能买卖。公租房满5年之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当在租赁期限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三、乐山公租房满五年以后不能买吗 满5年经乐山市政府批准的公租房可以买卖。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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