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2月19日,从市招办传来消息,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出炉。今年高考全国统考时间仍为6月7日、8日,烈士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等多类考生可享加分或优待。根据疫情防控要求,2020年全国统考时间调整到7月7日、8日。今年高考明确规定,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表,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前进行。规定也提到了各种高考照顾对象类型: 1、对于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 2、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