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育津贴发放形式主要有三种: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本市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当地工资支付办法、女职工劳动保障条例等文件)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领取生育津贴所需资料如下: 1、《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2、《结婚证》; 3、《医学诊断证明书》; 4、身份证或军官证(配偶一方为军籍); 5、相关身份证明原件(配偶一方为外/港澳台人员); 6、《工作居住证》。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