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求法律援助怎么操作 |
释义 | 一、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或减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这项制度实际上是法律扶贫、扶弱、扶残,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保障措施。我国《民事诉 二、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三、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 (一)提交材料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如实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转交申请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2、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申请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 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二)受理 1、公民因经济困难就《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由义务机关所在地、义务人住所地或者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受理。 2、《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公民因经济困难申请刑事法律援助的,由办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3、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的,由最先收到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4、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书面凭证,载明收到申请材料的名称、数量、日期。 (三)审查 1、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法律援助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需要查证的,应当向有关机关、单位调查核实,可以适当延长审查期限。 (四)承办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或者收到指定辩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承办,或者安排本机构的法律援助律师承办。 综上所诉,我们大概可以了解怎样申请法律援助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包括申请人提交材料,相关机构依法受理、审查、承办。申请人要详细了解需要提交的材料,避免申请不成功,同时也应了解办理程序,这样可以更快的完成法律援助,自己的问题也能得到更好的解决。申请法律援助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首先申请法律援助的人需要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有一个详细的了解,在确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之后,然后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 该内容由 刘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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