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中如何规定董事的产生? |
释义 | 该文介绍了董事会的组成和产生方式。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由职工代表组成。国有独资公司则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法律分析 董事会成员由选举产生,所有持有股票的人都是股东。然而,股东不一定是董事,董事会中也有职工代表。股东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而董事会职工代表则由选举产生。 一、董事任命是否需要经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董事任期3年,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内经股东大会决议可罢免。从法人股东选出的董事,因法人内部的原因需要易人时,可以改派,但须由法人提交有效文件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另外,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在适当时候,增加若干名工作董事,并于下届股东大会追认。工作董事由公司管理机构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其职责、权力及待遇与其他董事同等。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是什么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的特别之处在于: 1.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3.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等。 结语 以上这段话详细介绍了董事会成员的选举和职责,以及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选举董事会成员,而董事会成员也可以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此外,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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