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增值税纳税人按照销售额大小和会计核算水平划分为两类,分别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根据目前“营改增”政策,提供营改增应税服务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含)以下的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500万元的计算标准为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限内提供服务累计取得的销售额,包括减、免税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按适用税率,实行抵扣计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饮食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提供餐饮业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税率征收营业税。 计算公式为: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收入额×营业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