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是委托人和被委托人 |
释义 |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被委托人,也称“受托人”,是指接受他人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诉讼、仲裁活动的人。 一、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法律关系是怎么样的?依据委托协议而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 二、被委托人和委托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一、受托人的责任1、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2、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3、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情况。4、交付财物。5、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 二、委托人的责任1、明确委托事项。将委托事项明确告之受托人,并提出具体要求和授权范围。2、交付约定费用。为了使受托人顺利处理其委托的事务,有时需要用一定数额的费用,委托人应按约定及时予以支付。3、给付报酬。委托人在受托人完成其委托事务后,应按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如数支付报酬。 一、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外的民事活动; 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权利和不履行义务,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对委托人可直接发生效力; 3、提供服务的活动方式不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介入交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指示权限内从事工作,始终受委托人意志的控制; 4、有偿性不同。行纪合同必然是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二、委托关系和代理关系的区别与联系 1.民事主体活动的名义不同:代理是指被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即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代理行为。托合同则是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一定事务,他方接受委托的协议,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活动,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2.适用范围不尽相同:代理制度一般包括三种类型: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合同仅仅是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而与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无关。代理只是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办理委托人委托事务的行为可以是民事法律行为,还可以是有经济意义的行为(如整理账簿)和单纯的事实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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