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太原集体户口孩子上学政策 |
释义 | 1.集体户口无房户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由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方法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2.集体户口有房户凭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由实际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小店区 本区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1.集体户口无房户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由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方法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2.集体户口有房户凭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由实际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杏花岭区 本区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集体户口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证明,视对应学区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超出计划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尖草坪区 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本区户籍的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无房户在集体户口所在片区的学区小学有空余学位时,由学区小学直接接收入学;没有空余学位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有房户执行“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跨县域集体户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万柏林区 “人户分离”(含集体户)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人户分离(含集体户)的适龄儿童,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付款收据,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未能在学区小学入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小学教育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迎泽区 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①户籍所在地为本区集体户的适龄儿童,确无住房的,监护人要提供在集体户所在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明,由集体户户籍所对应学区小学视学位情况进行安排,若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入学,但不得择校。 ②户籍所在地为本区集体户但属于有房户,监护人需提供监护人本人有效房屋产权证,由实际居住地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小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但不得择校。 晋源区 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1.无房户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由区教育局根据集体户口户籍所在地址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2.有房户凭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监护人的晋源区内购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清徐县 集体户户籍的适龄儿童,按落户时间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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