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2、本人近期一寸(底色为白色背景)彩色免冠标准照片1张。3、居住在居民家中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即可)房屋租赁合同。自购房产的,出具购房证明材料;居住在单位内部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或提供单位《户口登记簿》。4、育龄妇女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法律依据: 《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制度。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发放居住登记凭证。 流动人口在宾馆、酒店、旅店等旅馆业内住宿,在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在学校、培训机构寄宿就读以及在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住宿、住院、入学或者救助登记的,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