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异地起诉了去不了的处理方式如下: 1、异地起诉去不了,可以委托他人处理诉讼事宜。当然此种方式适用与在案件开庭的时候并不是必须到庭的情形; 2、对于案件当事人被法院告知必须到庭的,若是不能在开庭之日到庭,那么可以在收到传票之后,将不能到庭的合法理由告知法院,否则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可以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具体的做法是在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之后,主动去联系管这个案件的法官,把案件问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愿,而填一份这个申请表交给这个法院,只要是合情合理,那么法院就会驳回起诉,之后如果对方还想要起诉,就只能在当事人的户籍地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