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属于侵权行为行为。该行为侵犯了学生的隐私和财产权。虽然我国宪法没有对隐私权做出明确直接的保护性规定,但却间接地从其他方面对公民的隐私权不容侵犯给予了确认。学校不能随便翻学生的东西,在学生中不排除有学生自己的隐私,至少有学生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或让别人看见的东西,如果学校要看学生的东西,也必须经过学生同意,并且由学生自己翻给学校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