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指出,国家安全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出具法律文书,可以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检查: 1、发现反间谍安全防范风险隐患; 2、接到反间谍安全防范问题线索举报; 3、依据有关单位的申请; 4、因其他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需要。 法律依据: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出具法律文书,可以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检查: (一)发现反间谍安全防范风险隐患; (二)接到反间谍安全防范问题线索举报; (三)依据有关单位的申请; (四)因其他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