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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门店现金管理制度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 人事行政部应对每个入职人员的背景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可信。
    2、 店长需对每个新入职的员工的可信度进行观察,确保可信后才可以接触现金操作。
    3、 新入职两周内的员工不得单独进行收银操作。
    4、 所有的员工上班不得戴手袋、背包,私人物品直接用塑料袋装好,放在监控范围内的指定地点处,所有的私人物品不得放在仓库内,一经发现将作辞退处理。
    5、 所有员工下班前,应主动在监控范围内接受对班或店长的检查,员工因送货或去洗手间等需要外出的,应自动打开裤袋接受检查,若存在不服从的将作辞退处理。
    6、 门店纸皮费的收取由门店收银员负责录入,店长在场监督,收银员应在监控视线范围内接收纸皮费。一旦收到纸皮费收银员应第一时间输入纸皮费的基本码并在员工交接班本上注明:X年X月X日收到纸皮费用XX元,当班收银员、店长签名确认。
    7、 在店长交接班本处应对保险柜的钥匙进行书面交接,即注明X年X月X日,交班人收到保险柜钥匙,交班人、接班人双方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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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4: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