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全国公布中的失信被执行人752.03万人。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中国将对严重危害正常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 失信被执行人后果如下: 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后果较为严重,被申请人执行的存款、收入、股票、出车辆、应收账款、土地、房产、特定财物、债务利息等都会被强制执行。除此之外,失信被执行人还会被限制出入境、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强制拍改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袭悔判财物;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限制出入境等。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综上所述,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