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
释义 |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是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林业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综上所述,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不需要特定目的。非法采伐行为同时触犯盗窃罪的,属于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犯罪对象是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行为手段如果是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则还包括其制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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