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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丈夫长期替妻子替工属于劳动关系吗
释义
    即使丈夫长期为妻子替工,也不会与妻子的单位成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丈夫替工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领取报酬也用妻子的姓名和账号,用人单位社保缴费也是给妻子,无法证明自己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一、妻子贷款丈夫是否是须要签字
    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丈夫贷款如果是个人债务的,就不需要妻子签字,如果妻子签字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妻子也有偿还的义务。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只要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即使妻子不签字,也是要承担还款的义务的。
    二、债权人死亡,其妻子可以向债务人讨债吗
    债权人死亡其妻子可以向债务人讨债。因为如果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当然有权讨要。即使不属于共同财产,妻子作为丈夫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丈夫的遗产,这笔债务就属于遗产的一部分,继承后妻子也有权讨要。
    三、临时工能认定为工伤吗
    临时工不能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需要满足存在劳动关系和满足工伤认定的条件。1.法律上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据此,由于临时工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不是固定的劳动关系,而属于劳务关系,因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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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1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