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是什么意思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校长任为校区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各位教师为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每天负责检查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 三、检查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如发现学生出现发热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咳嗽、呕吐、腹泻),要立即报告保研室,将学生送至隔离室,并及时与家长联系送往医院就诊。 四、检查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五、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对出现发热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咳嗽、呕吐、腹泻)的师生,要求其居家隔离治疗。居家治疗期间,责任人要做到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汇总后上报校长。 六、实行疫情快报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如发现其他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时,学校疫情报告人第一时间(30分钟内)口头汇报属地疾控部门和区教体局,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属地疾控部门和区教体局,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按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隔离、随时消毒、终末消毒等相关防控应急处置措施。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实行零报告制度:检查报告结束后,值班老师将全校情况汇总、筛查,每天报给校长,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按照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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