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意思就是讲你的男朋友现在供房供车面对的是很大的债务压力,同时如果他面临了失业或者被公司辞退了,他就要面临着很大的债务风险。 当然是可以的。两人还没有结婚,并且房子是婚前购买的,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女方出的钱是可以要求男方退还的。这是正常的,是符合法律的。如果男方不还,女方完全可以起诉到法院的。 根据你的描述,这30万是可以追回的。但是(没错,这里加个但是),对方隐瞒已婚事实,属于过错方;如果你俩结婚了,你可以追究补偿等等,没结婚可以追究损失费(这个不是必须有的)。大体来说,如果闹到法院的话,会两边协调,给你些补偿罢了 这个事情,应该在买房子的时候,就商量好。爱情本来就是相等的,你对她好,她就对你好,如果当你的爱,等到一个卑微的时候,还不如趁早放手,这样心累,现在廉价的产品或者商品,都不会去购买。你握不住的沙子,何必还必还握住。到时候你爱的太卑微了,他来一句,我们分手吧,那个时候,你心里有多苦了,晚上睡不着,身边没有任何一个关心,特别想哭。但是这些只是我说的,你也可以让他买一些你喜欢的东西,比如口红,护肤品套装系列,但是节日期间买,什么520,你过生日,等等。 法律依据: 《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