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香港照顾父母定居流程: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请办理; 2、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预受理,符合条件的正式受理,出具回执,将相关材料转交区出入境管理部门; 香港照顾父母定居需要提交的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 2、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交验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港澳关系人是外国籍的,须交验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提交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5、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6、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进行审查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二)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三)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四)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定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