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事故快速处理。一般性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 为快速抵达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交警机动队会选择警用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赶赴现场;如果道路交通事故较为严重,交警机动队会选择出动机动执勤车。每辆机动执勤车会配备数码摄像机、数码单反相机、道路交通事故勘查箱、便携式强光灯、便携式破拆工具、反光锥筒、警戒带等专用的交通事故勘查设备,以专业、高效的方式为人民服务。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条 交通警察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伤人事故,应当由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初级以上资格的交通警察主办。处理死亡事故,应当由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级以上资格的交通警察主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