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去监狱探监,需要经监狱批准,并且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探望罪犯。以及一般只有罪犯的亲属、监护人,才能探监。近亲属的范围则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和同胞兄弟姊妹。 一、监狱探视权是按照刑侦局一月几次 一般一月一次,特殊情况除外。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近亲属是指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二、在看守所多久可以探望 人犯在羁押期间一般是不能探视的,根据我国《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规定,经过办案机关同意,并且经过公安机关批准的,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另外,在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但可以会见律师;已经判决并正在服刑的罪犯一个月不能超过三次探视;一般来说只有罪犯的近亲属或其他有亲密关系的人才可以探视。 三、前夫服刑前妻可以去探监吗 前夫服刑前妻是可以去探监的。根据相关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前妻可以归属为亲属。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