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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仓库货物毁损保管人需要赔偿么
释义
    仓库货物毁损保管人是否需要赔偿依以下情况而定:
    1、货物损坏是由于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货物损坏是由于储存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导致储存物变质或者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保管人验收后,如果储存物的品种、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仓储合同对仓储物的要求是什么
    1、仓储物是否违法
    标的物违法将导致仓储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仓储合同时,保管人应确切地知晓存货人所存放的是什么物品,防止存货人利用仓储公司存放违法物品。
    2、合同中应注明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方面。
    (1)由于仓储合同的标的物是委托储存保管的货物,对于存货人来说,无论其为特定物还是种类物,均具有特定的用途,保管人不但应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损毁,而且在保管期满后应当按约定将原物及其孳息交还存货人或其委托的第三人。因此,必须在合同中对货物的品种或品名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
    (2)货物的数量依据保管人的存储能力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应以法定计量单位计算;货物的质量应使用国家或者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标明,如货物有保质期的,也应一并说明;货物的包装由存货人负责,有国家或者专业包装标准的,执行规定标准,没有有关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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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3:5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