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属于承揽合同 |
释义 |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物业服务合同不属于承揽合同。我国民法典专门在合同编规定了物业服务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第九百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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