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业主自治的条件有以下四个:1.小区规模要小小的小区自然住的人比较少,规模也比较小,所以管理起来也比较方便。比如大的小区住的人太多,那么因人力有限无法做到管理到位,所以要想自治也比较困难。其次人太多,意见也多,直接阻碍了管理。2.有想法的物业经理或是业委会因为业主自治管理的对象是人,不同的人对管理的理解和标准也是不同的,那么在管理的过程中难免要面对各种不理解和质疑。所以管理人必须要有想法,同时还需一个好的心理素质,一定要能够承受住业主们的质疑。其次物业经理或是业委会还需要有奉献精神,还需要有魄力。3.业主要配合、团结什么工作都要得到配合、支持才能干得久远,比如业主的配合是自治的关键,如果业主们不配合,那么自治工作就很难开展下去。4.小区要有公有资产收入大家都知道有钱好办事,那么在业主自治这方面也是一样的,如果没有钱那么自治工作也不会得到支持,也不会长久。所以小区要有公有资产收入,这样才能把自治工作井然有序的开展下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