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人才房第二批申请条件 |
释义 | 深圳人才房第二批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 2、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本市户籍限制,未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 3、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0周岁。 4、申请家庭所在队列按照认购截止日的户籍、社保、年龄情况确定。 5、申请家庭在认购截止日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属于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技师,或者属于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我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或者奖励补贴政策。 【法律依据】: 《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新引进人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办理接收、调入或者引进手续的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发放租房补贴: (一)本科以上学历; (二)具有本市户籍; (三)本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1年内提出租房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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