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全面开放二孩政策是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需要注意的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开放二孩政策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公布的一项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应的生育政策,以应对中国老龄化,人口比例失调等问题。从1980年“一胎化”算起,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实施了35年。相比当初担心“人口爆炸”,今天中国的人口形势已经发生了历史性转变。生育率过低、人口老龄化、性别比失衡、青年占比下降等问题已经成为共识。随着生育管制政策的持续,生育率持续走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中国当年生育率为1.18,如果再加上漏报的数据,学界普遍认为仍在1.5以下,远低于世界2.5的世界平均水平。而中国治理性别比失衡13年,依然未将其拉回正常值。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