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能否碰妻子? |
释义 | 协议离婚与起诉离婚是离婚的两种途径,夫妻感情破裂可选择协议离婚,否则需起诉离婚。冷暴力在我国法律中尚未明确定义,需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判离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恶习、分居两年等。 法律分析 首先,离婚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且都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但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另一方就要起诉离婚。需要注意的,夫妻一方敷衍性生活,实际上属于家庭冷暴力的一种表现形式。对于冷暴力是否属于法定的判离情形,我国目前的法律尚未对此做出明确规定。所以,需要法院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目前规定的法定判离情形,有以下几个: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已分居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拓展延伸 夫妻之间的身体接触边界:权利与尊重 夫妻之间的身体接触边界是一个涉及权利和尊重的重要议题。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都应该尊重彼此的身体边界和个人意愿。虽然夫妻之间存在亲密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一方有权强行碰触另一方。夫妻之间的身体接触应该基于相互的同意和尊重,而不是强迫或侵犯对方的意愿。尊重对方的个人空间和身体自主权是维护健康夫妻关系的基础。因此,夫妻应该进行坦诚的沟通,共同制定身体接触的边界,以确保双方的权利和尊严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结语 在离婚问题中,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是两种常见途径。对于夫妻感情破裂且自愿离婚的情况,可以选择协议离婚;而当一方不愿离婚时,另一方则需起诉离婚。此外,敷衍性生活属于家庭冷暴力的一种表现,目前我国法律对此尚未明确规定,需要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判离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或虐待、恶习不改、感情不和已分居两年等。夫妻之间的身体接触边界是一个涉及权利和尊重的重要议题,应基于双方的同意和尊重,而非强迫或侵犯对方意愿。共同制定身体接触的边界,尊重对方的个人空间和身体自主权,是维护健康夫妻关系的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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