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能否执行监外任务? |
释义 | 监外执行需要社区矫正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地不得超过一个月;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遵守监视居住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会见他人或通信,不得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违反规定可被逮捕或拘留。 法律分析 监外执行可以到外地,但需要经过社区矫正机关的批准才可以,而且时间上也有限制。 监外执行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监外执行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拓展延伸 监外执行的人是否受限于地域范围? 监外执行的人在执行期间通常是受限于地域范围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外执行的人应当在规定的监管区域内履行执行义务,以确保监管的有效性和监督的便利性。这意味着,监外执行的人一般不能随意到外地执行任务,而是需要在指定的地域范围内履行监外执行的职责。然而,特殊情况下,例如涉及到重要的法律利益或特殊的执行需要,法院或相关机构可能会考虑临时批准监外执行的人前往外地执行任务。这种情况下,通常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受到特定条件和限制的约束,以确保执行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因此,监外执行的人是否能够到外地执行任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决定。 结语 监外执行的范围通常受限于地域,需要经过相关机构的批准和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一般情况下,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也不得会见他人或通信。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重要法律利益或特殊的执行需求,法院或相关机构可能会考虑临时批准监外执行人员前往外地执行任务。这需要严格的审批和特定条件的约束,以确保执行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因此,监外执行人员是否能够到外地执行任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三节 监外执行 第二十六条 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六章 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 第二节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 第四十三条 主管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同意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并安排有关办案机关执行: (一)查封、扣押、冻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条件; (二)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与请求国正在进行的刑事案件的调查、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相关; (三)涉案财物可以被查封、扣押、冻结; (四)执行请求不影响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五)执行请求不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关正在进行的调查、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活动。 办案机关应当及时通过主管机关通知对外联系机关,由对外联系机关将查封、扣押、冻结的结果告知请求国。必要时,办案机关可以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依法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