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保底工资是多少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上海人社局公布了本市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4056元(10338元/月),比上年增长7.9%。即2020年度上海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0338元/月。 按此计算,2021年7月1日起,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1014元/月。 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应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的规定,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将分两年过渡到位,自2021年7月1日起调整为5975元/月。 也就是说,2021年7月1日起,上海社保缴费基数 上限:31014元/月 下限:5975元/月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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