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应该以出纳的金额为准,很多时候报销是有限制的,比如电话费等,如果公司规定.不能全额报销.只能是以实际金额为准,但如果是超出了发票金额,而没有别的凭据,应该以发票金额为准了。建议以发票入账,然后根据实际经济业务的发生额调整差额,若是报销费用以发票入账,实报实销。以费用票据为准,一般没有住宿的发票就不应该报销费用,当然公司内部审核者同意了就行,没什么大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是否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由省税务局确定。 第二十六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