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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孩没有出生证明怎么上户口
释义
    小孩没有出生证明不可以上户口。出生证明是登记户口时的必要准备材料,需要补办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其《出生医学证明》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需要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对无《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中没有明确母亲或父亲的,还须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综上所述,没有出生证明的孩子不能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上户手续,若没有当事人可以持本人的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补办出生证明,在开好出生证明以后,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予以补发。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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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4:3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