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过户税率: 一、 契税 : 支付方: 买方。 征收标准: (1)首套房且面积90平米以下,成交价乘以1%。 (2)首套房且面积在90-144平米之间,成交价乘以1.5%。 (3)其他: 成交价乘以3%。 二、 个人所得税 : 支付方: 卖方。 征收标准: 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乘以1%(或1.5%、3%)。 (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 对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营业税: 征收方式: 个人出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的,免征营业税。 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