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动用公共收益的程序是:公共收益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公共收益内部审批制度,提倡按项目金额分级审批使用,出现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使用公共收益的,可参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程序执行。公共收益资金使用必要性、规范性须经社区居委会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专户资金,资金使用由社区居委会会进行全程监督。 公共收益使用应遵循下列程序:公共收益管理单位制定公共收益使用方案,提交属地社区居委会备案审核;社区审核后,符合小区管理规约、公共收益使用办法规章并认为确有必要实施的,公共收益管理单位按程序组织实施。不符合小区管理规约、公共收益使用办法规章的,社区居委会可以要求公共收益管理人提交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按程序组织实施;公共收益每次使用情况应及时向全体业主公示。业主大会对公共收益使用程序有明确规章的,从其规章。 公共收益是利用物业共有部分获取的收益,有以下几种: 1、利用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由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交纳的停车费 2、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分获取广告费; 3、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分获取出租费 4、其他应当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2018修正)》 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章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