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公积金贷款利率 |
释义 | 四川公积金贷款利率具体如下: 1、四川公积金贷款利息多少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2.75%,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 2、遇到利率调整,贷款发放前利率调整的,适用新的利率,贷款发放后利率调整,期限1年以上的,自每次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起,按该次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3、四川公积金贷款额度符合贷款条件的单职工贷款额度最高为40万元,双职工或双职工以上贷款额度之和最高为70万元。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大致如下: 1、具有该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 综上所述,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可贷额度根据申请人及配偶或共有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能力、房价、贷款成数等因素综合确定;借款人还贷能力系数为物岩家庭月负债小于家庭月收入的50%。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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