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衡量车站客货运量和技术作业量大小,以及在政治上,经济上和铁路网上的地位所划分的不同等级,称为车站等级。车站按业务量,地理条件分为特,一,二,三,四,五等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十一条 铁路运输合同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旅客车票、行李票、包裹票和货物运单是合同或者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并到达目的站。因铁路运输企业的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全部票款或者安排改乘到达相同目的站的其他列车。 第十三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旅客运输服务工作,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保持车站和车厢内的清洁卫生,提供饮用开水,做好列车上的饮食供应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