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
释义 | 租房提取的申请提取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租赁合同期内已到房管租赁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提取申请应在租赁合同备案之日起半年内,且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最长间隔不能超过一年,至租赁期满。 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③只限承租人本人提取。中心审批人员可在租赁合同期内不定期上门抽查核实职工的租房行为是否真实,不真实的取消因租该套房屋产生的提取资格。 申请提取时每次均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②房租发票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③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④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 ⑤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承租人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一份。以上就是律师为你介绍的关于广州市租房公积金如何提取的知识。 该内容由 杨文斌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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