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具体需要看双方约定的具体标的,严格来讲不购买部分的定金可以不予返还。定金属于法律用语,是对债权的担保款,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一旦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则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反之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