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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乌鲁木齐怎么申请公租房
释义
    

法律主观: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第一,申请:当地居民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其他人员应当在就业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新就业人员或者农民工应当向所在单位申请。第二,申请表。第三,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应的材料。第四,受理申请:社区居委会或者所在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受理并登记。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社区居委会或者所在单位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需要纠正的内容和材料。第五,初步审查:社区居委会或者所在单位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经初步审查合格的,应当在本辖区、本单位公布。宣传期为7天,无异议后,应当在签署初步审查意见后报告。第六、审查:区管委会、主管单位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市、县级住房管理部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安全主管部门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证明;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需要一次性更正的材料。 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在开发区、园区集中建设用人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租用的公共租赁住房。
    

法律客观:
    


    《乌鲁木齐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三)无住房或着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四)未享受住房保障和房改政策。
    市、区(县)人民政府、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本市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前款第二项规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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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1: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