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是婚姻存续期获得的房产,不能确认为夫妻共有,若该房屋产权证只登记一人姓名,则属于产权人婚前个人财产,其配偶不能以此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夫妻双方自愿认定为共有房产,应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依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后,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台办理提取手续。 一、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可以。配偶名下有房产,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配偶有房且该房屋为自有住房,在对该房屋进行翻建或者大修时,是可以申请提起公积金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还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共有产权房怎么样提取公积金 上海购买共有产权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1.购买上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2.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申请贷前提取的,共同提取人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产权人的配偶,且该名配偶为共同借款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