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垃圾清运公司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一)书面申请(包括服务种类、范围等)二份;(二)企业注册证明及企业注册资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三)车辆数量及运行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四)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及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说明一份;(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及车辆行驶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六)机械、设备、车辆的停放场所及办公驻地情况证明一份;(七)与接纳或转运生活废弃物单位签定的书面协议二份;(八)作业质量保证书一份
    法律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七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具体条件按照《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执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23: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