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人名下能拥有有几套房 |
释义 | 一个人名下能拥有的房产数量没有明确限制。只要财产来源合法,一个人可以自由购买多套房。但是,某些地区存在房屋限购政策,意味着在该地区购房数量,购房贷款等会有限制,可以选择其他地区或者全款购买。另外,房屋类型不同购房政策也有差别,例如商品房全款购买不限制数量。 一、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办理房产证的流程一般为: 1、办理个人房产证首先需要办理初始登记,当事人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登记表,填写完后开发商签名并盖章确认; 2、房屋竣工完成后,开发商需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房屋测绘表报告等材料准备完善一并提交给权属登记部门; 3、如需办理转移登记的情况,应当询问相关办理人员,交纳契税或者公共维修基金的,一并缴纳后保留缴纳凭证; 4、待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处理完善登记手续和办理好房产证后,通知本人及时到相关部门领取房产证。 二、办理产权证注意事项包括: 1、交易时确定卖方双证齐全,买卖合同是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应防止代签或漏签; 2、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并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尽量明确所有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 3、选择威望较高知名人士或正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交易双方的资金、房屋交割的监管方,确保交钱后能顺利过户,或过户后房与款两清; 4、购买方需注意所购买房屋是否在抵押状态中,以确定交易及入住时间。买卖交易后贷款时间拖得过长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5、购买方在交易前确定清楚贷款所需要条件及费用,防止买卖交易后因贷款问题所造成的交易损失; 6、交房时的物业登记及相关水、电、有线电视、煤气等等的过户及房屋情况要一一查清,以防交房后发现这些问题而产生付费上的扯皮应交税费。 总之,个人名下能拥有的房产数量与所在地区的相关政策有关,无论名下有多少套房产,都需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房产证并注意其相关事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四)其他相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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