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蚌埠大专毕业生户口迁出办理地点 公安局申请办理。 二、蚌埠大专毕业生户口迁出办理条件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三十四条〔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出〕 对入学前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毕业后落实就业单位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可凭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接收单位证明等证明材料签发户口迁移证。 三、蚌埠大专毕业生户口迁出办理 1、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2、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